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注册资本26.5亿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目前,公司共有股东3030户,其中,国有股股东5户,境内其他法人股东242户,自然人股东2781户,外资股东2户,现山东省最大民营企业之一南山集团为第一大股东,香港恒生银行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烟台银行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行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外汇业务。
截至2016年末,烟台银行实现资产总额697.28亿元,负债总额646.18亿元,净资产51.1亿元。烟台银行荣获“2016年全市经济发展功勋单位”、连续多年荣获“山东省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服务名牌”、“烟台发展贡献单位” 、“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最佳本地银行”、“银行业服务规范星级网店”、“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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